宿松县中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配送公开询价文件
发布日期:2021-02-26 浏览次数:3593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拟对部分检验试剂耗材配送进行公开询价,现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宿松县中医院
二、项目内容:部分检验试剂耗材配送
三、公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备相应医疗器械销售资质,合法经营的生产或经营单位、代理商,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2.配送商具有合法、可靠的医用耗材来源,中标产品若属于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检验试剂目录内,必须在安徽省具有网采配送权,供货时每批耗材必须有检测合格报告等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协议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能正常供货者,医院有权向其他供应商调货,由此引起的价差由中标商负责。并给予每次2万元的处罚,配送周期内出现2次违约即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6.供货周期:暂定1年。
7.招标过程中及后续供货中一旦发现任何资料出现虚假行为,可立即终止业务,并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五、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3日下午15:00。
六、开标地点:行政综合楼(5号楼)六楼小会议室
七、联系人:徐主任
八、联系电话:0556-7814010
九、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说明:
1.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汇缴截止日期: 3月3日上午11时止必须汇至医院指定账号:
电汇前如有任何问题,请向医院财务科咨询,电话: 0556-7849193;未准时到账,不接受投标。电汇发生未及时到账等任何情形,公司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与医院无关。未中标公司,招标结束后即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办理完毕,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无论中标与否,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对不中标者,医院不作任何解释。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供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履约正常无息退还,未正常履约导致终止合同,则全额作为处罚金,不予退还。
2.对已在医院开展业务,账面未支付货款大于本次投标保证金以上的投标公司,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用未支付货款作为投标保证金,如出现违约情形按照本次投标保证金处罚”的,可以视为缴纳。
宿松县中医院
2021年02月26日
附:宿松县中医院检验试剂耗材公开询价报价表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拟对部分检验试剂耗材配送进行公开询价,现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宿松县中医院
二、项目内容:部分检验试剂耗材配送
三、公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备相应医疗器械销售资质,合法经营的生产或经营单位、代理商,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2.配送商具有合法、可靠的医用耗材来源,中标产品若属于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检验试剂目录内,必须在安徽省具有网采配送权,供货时每批耗材必须有检测合格报告等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协议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能正常供货者,医院有权向其他供应商调货,由此引起的价差由中标商负责。并给予每次2万元的处罚,配送周期内出现2次违约即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6.供货周期:暂定1年。
7.招标过程中及后续供货中一旦发现任何资料出现虚假行为,可立即终止业务,并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五、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3日下午15:00。
六、开标地点:行政综合楼(5号楼)六楼小会议室
七、联系人:徐主任
八、联系电话:0556-7814010
九、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说明:
1.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汇缴截止日期: 3月3日上午11时止必须汇至医院指定账号:
电汇前如有任何问题,请向医院财务科咨询,电话: 0556-7849193;未准时到账,不接受投标。电汇发生未及时到账等任何情形,公司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与医院无关。未中标公司,招标结束后即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办理完毕,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无论中标与否,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对不中标者,医院不作任何解释。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供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履约正常无息退还,未正常履约导致终止合同,则全额作为处罚金,不予退还。
2.对已在医院开展业务,账面未支付货款大于本次投标保证金以上的投标公司,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用未支付货款作为投标保证金,如出现违约情形按照本次投标保证金处罚”的,可以视为缴纳。
宿松县中医院
2021年02月26日
附:宿松县中医院检验试剂耗材公开询价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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