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6 浏览次数:2543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宿松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宿松县中医院
3、资金来源:自筹
4、最高限价:10 万元
5、服务期限:1+X年(X≤2)
6、标段(包别)划分:半包(不含原质保期内)
7.文件内容:具体文件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消防维保合同业绩1份。
5、其他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6月13日17:00前
2、地点:宿松中安咨询有限公司(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栋14#商铺)
3、本项目工本费:200元/套。
4、要求: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领取。
四、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年6月14日下午14:30时
2、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3、递交地点:宿松中安咨询有限公司(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栋14#商铺)
4、标书份数:一正二副
五、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即以所有有效报价中最低价者中标。
六、报价依据及风险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排名次序。
(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印刷费、管理费、保险、税金及代理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服务费定额收取3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宿松县中医院
地址:宿松县振兴大道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56-7849099
2、代理机构:宿松中安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场5栋14号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391906789
宿松县中医院
2024年6月6日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宿松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宿松县中医院
3、资金来源:自筹
4、最高限价:10 万元
5、服务期限:1+X年(X≤2)
6、标段(包别)划分:半包(不含原质保期内)
7.文件内容:具体文件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消防维保合同业绩1份。
5、其他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6月13日17:00前
2、地点:宿松中安咨询有限公司(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栋14#商铺)
3、本项目工本费:200元/套。
4、要求: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领取。
四、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年6月14日下午14:30时
2、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3、递交地点:宿松中安咨询有限公司(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栋14#商铺)
4、标书份数:一正二副
五、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即以所有有效报价中最低价者中标。
六、报价依据及风险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排名次序。
(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印刷费、管理费、保险、税金及代理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服务费定额收取3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宿松县中医院
地址:宿松县振兴大道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56-7849099
2、代理机构:宿松中安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场5栋14号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391906789
宿松县中医院
202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