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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医养中心一期(宿松县中医院经开区院区)建设项目临时用电设计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19 浏览次数:2350

    一、工程概况: 宿松县医养中心一期(宿松县中医院经开区院区)建设项目临时用电设计安装工程,具体根据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松县供电公司高压供电方案要求进行设计与施工(附后)

    二、招标范围内容:

  本项目整个高低压配电交钥匙工程,包括:高压电缆、变压器、计量、线路架设等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供电验收。按照附图供电方案五接线简图,接线点为110KV孚玉变10KV纬二08线89号杆“T”,设置中医院双杆位于振兴大道与白鹤路交汇处围墙内5米左右。

三、投标单位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争。

2、须具备承装10KV/及以上电力设施施工资质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相关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5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

6、投标单位根据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松县供电公司制定的中医院高压供电方案进行安装线路设计或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电气设计单位设计。

 7、投标单位对设计施工图负责向当地供电管理部门申报备案通过,施工完工后负责向供电管理部门申请验收通过。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装订要求: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投标人自201731日起至今有同等或以上规模电力施工服务业绩至少3例,列表并附合同复印件;

    3、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勘察确认书(内容自拟);

4、本项目设计图(如中标后需报供电备案通过);

5、本项目报价文件(按照第五项投标报价要求编制)。

6、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工程质量承诺书。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8、本次招标公告全文截图。

    9、装订要求:以上资料按照顺序整理,胶装成册。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书封面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统一密封,封口处加盖法人公章,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联系方式。未按照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范围内的设备购置、设备管线安装及调试,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内容所必须的设计、材料、劳务、检测、验收、税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若因投标单位少报、漏报部分工程,则由此引起的工程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超过围墙内5米以外的部分达5%以上,超过部分据实结算)

  2、 投标报价方式

本高低压配电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工程总价包括设计安装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分系统分项计算工程量,分项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分别列明所含人、机、材、管理费。主要材料设备如变压器等必需符合国家电网集中招标活动目录内且常规使用产品型号。其他材料设备必须选择国优产品。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注明品牌、型号,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承包方施工材料到场后必须发包方一起对照产品合格证、投标文件等资料共同验收设备,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

  6、施工过程中,如承包方需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须征得发包方同意。修改所需设计、施工等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并不得影响工期。

合同签订后,若因招标人设计变更,则变更部分工程按实结算,调整合同总价,其它不作调整。

8、本报价预算金额为 18 万元,超过预算则投标无效。

    六、评标办法:符合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七、工期要求:自确定中标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设计与施工安装并通过供电管理部门验收。

    八、质保期与付款方式:质保期三年(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修维护、零配件更换等,保证正常用电需求)。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验收,移交施工单位后,支付90%,10%三年质保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地址:322日下午3时前密封递交中医院国医堂5楼基建办,逾期恕不接收。

    十、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对本招标公告、高压供电方案及其它资料认真审阅,对不清楚或有疑问者,投标单位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

  2、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资料等所做的补充修正解答均视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网站通知各投标单位。

    3、投标单位所提交投标文件,必须在充分理解招标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一旦递交投标书将被视作投标单位已经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现场情况和其它影响工程施工或费用的因素,并已在投标报价和施工方案中充分考虑。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标书原始文本,任何非正式改动、补充或注释将不被认可。

  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期前,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书,这种修改和撤回应以书面补充文件的方式,送达招标单位。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及相关资料(除资质证书原件外)概不返还。

  5、投标书封面、投标书及报价单需加盖法人公章,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7、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

  8、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理。

  9、本招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单位拥有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

   10、咨询电话:住建局  洪旭0556-5652990

                 中医院  黄盛彬 13866052949

 

                              

                        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松县中医院

                            2019319

 

 

    一、工程概况: 宿松县医养中心一期(宿松县中医院经开区院区)建设项目临时用电设计安装工程,具体根据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松县供电公司高压供电方案要求进行设计与施工(附后)

    二、招标范围内容:

  本项目整个高低压配电交钥匙工程,包括:高压电缆、变压器、计量、线路架设等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供电验收。按照附图供电方案五接线简图,接线点为110KV孚玉变10KV纬二08线89号杆“T”,设置中医院双杆位于振兴大道与白鹤路交汇处围墙内5米左右。

三、投标单位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争。

2、须具备承装10KV/及以上电力设施施工资质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相关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5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

6、投标单位根据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松县供电公司制定的中医院高压供电方案进行安装线路设计或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电气设计单位设计。

 7、投标单位对设计施工图负责向当地供电管理部门申报备案通过,施工完工后负责向供电管理部门申请验收通过。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装订要求: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投标人自201731日起至今有同等或以上规模电力施工服务业绩至少3例,列表并附合同复印件;

    3、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勘察确认书(内容自拟);

4、本项目设计图(如中标后需报供电备案通过);

5、本项目报价文件(按照第五项投标报价要求编制)。

6、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工程质量承诺书。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8、本次招标公告全文截图。

    9、装订要求:以上资料按照顺序整理,胶装成册。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书封面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统一密封,封口处加盖法人公章,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联系方式。未按照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范围内的设备购置、设备管线安装及调试,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内容所必须的设计、材料、劳务、检测、验收、税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若因投标单位少报、漏报部分工程,则由此引起的工程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超过围墙内5米以外的部分达5%以上,超过部分据实结算)

  2、 投标报价方式

本高低压配电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工程总价包括设计安装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分系统分项计算工程量,分项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分别列明所含人、机、材、管理费。主要材料设备如变压器等必需符合国家电网集中招标活动目录内且常规使用产品型号。其他材料设备必须选择国优产品。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注明品牌、型号,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承包方施工材料到场后必须发包方一起对照产品合格证、投标文件等资料共同验收设备,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

  6、施工过程中,如承包方需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须征得发包方同意。修改所需设计、施工等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并不得影响工期。

合同签订后,若因招标人设计变更,则变更部分工程按实结算,调整合同总价,其它不作调整。

8、本报价预算金额为 18 万元,超过预算则投标无效。

    六、评标办法:符合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七、工期要求:自确定中标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设计与施工安装并通过供电管理部门验收。

    八、质保期与付款方式:质保期三年(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修维护、零配件更换等,保证正常用电需求)。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验收,移交施工单位后,支付90%,10%三年质保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地址:322日下午3时前密封递交中医院国医堂5楼基建办,逾期恕不接收。

    十、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对本招标公告、高压供电方案及其它资料认真审阅,对不清楚或有疑问者,投标单位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

  2、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资料等所做的补充修正解答均视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网站通知各投标单位。

    3、投标单位所提交投标文件,必须在充分理解招标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一旦递交投标书将被视作投标单位已经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现场情况和其它影响工程施工或费用的因素,并已在投标报价和施工方案中充分考虑。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标书原始文本,任何非正式改动、补充或注释将不被认可。

  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期前,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书,这种修改和撤回应以书面补充文件的方式,送达招标单位。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及相关资料(除资质证书原件外)概不返还。

  5、投标书封面、投标书及报价单需加盖法人公章,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7、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

  8、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理。

  9、本招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单位拥有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

   10、咨询电话:住建局  洪旭0556-5652990

                 中医院  黄盛彬 13866052949

 

                              

                        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松县中医院

                            201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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